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富农政策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初步调整。华北、河南部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只征收了富农的出租土地,没有动富农的自耕自营部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的斗争,减轻了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封建剥削,是大规模新区土改的过渡步骤。这两个方面的初步调整为大规模新区土改中的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