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公民行为是组织行为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关键因子,是一种非正式的促进组织有效运作的行为。农村中小学是基础教育的教育组织,特岗教师是这一教育组织的主体,其组织公民行为对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以组织公民行为为视角,结合农村中小学校特点,分析特岗教师这一群体的组织公民行为,并从多个视角,阐述提高特岗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