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挑战,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需求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然而现有关于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律的规定与实际的治理工作需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导致治理主体在开展社区治理工作时,职责范围不清,甚至出现越权、侵权的行为。为满足社区治理工作的需求,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对现有的社区治理体制进行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对治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和划分,适当引进非营利性组织,以便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治理工作,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