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决策部署中提出的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推动绿色建筑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城镇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确定的绿色建筑建设指标进行建设,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超限高层建筑应当按照三星级等级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