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南州境内顺天桥、遇仙桥碑刻群中,有两通碑刻记载了清末贵州妇女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建设的情况,是研究清末贵州妇女社会地位变化不可多得的史料。通过爬梳地方志书,有清一代贵州呈现了“女劳男逸”极为不公的社会分工。至清代中期,此种格局渐渐被打破,妇女开始尝试跻身公益事业等地方事务,这是对“女性权益”的一次微弱呼吁。时至清末,妇女对实现自身权益的呼吁更加强烈,她们独立于男子独自参与或主持地方事务,可以说,此时贵州妇女的社会地位相较前中期而言,已有了本质上的提升,同“女劳男逸”的劳苦妇女形象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