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5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清理往来款项的要求。《意见》指出:高校财务部门应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1]。高校往来款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业务较多,如何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准确核算并加强高校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的管理仍是高校面临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