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规定一经公布迅速传播,"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字眼更成为压在药店人心头的一块巨石。药店人尚且不必产生过度应激反应,从《通知》名称来看,此次取消个人(家庭)账户依然局限于城乡居民医保,在"三保合一"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