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的艺术"的实体是生活的"技术",但当审美主体承认这种技术是"美"时,它便成为了"艺术"。周作人说的"美"是与真、善一体的美,并不是视觉上、听觉上的美。据他所说,"愉快"与"痛苦"相近,只有在追求"真"的苦涩的知识运动中才有真正的"愉快"。对于周作人而言,思考人的生活的"美"也是思考其生活的自然性("真")。他不断写下大量文章来告诉我们,不厌其烦地提出什么是之于人的"自然""真"这一质疑,就是为不陷入人的非人化的审美生活的伦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