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文献普遍认为,股票流动性对企业创新具有抑制作用,但这些研究主要以国内外大中型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鲜有来自内部治理水平较低、面临较高融资约束的中小微企业的经验证据。本文以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微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显示,股票流动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在经过Heckman两阶段法、双重差分法等稳健性检验后,这一关系依然成立;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股票流动性主要通过融资渠道,而非治理渠道,发挥对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更高的股票流动性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股权融资,对债务融资则没有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