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商事主体准入由入门式审批管理快速向市场主体自律、社会共治和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向转变。然而,在实践中产生效率与安全冲突等现实矛盾。本文采取实证和比较等方法,基于价值分析角度,剖析宽进严管价值目标实现中出现偏离的情形。针对问题,文章提出在市场准入、商事交易、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环节对商事主体设定严格责任的理念,并结合实务提出完善我国商事严格责任制度之路径,为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充分实现宽松准入环境、有序市场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