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古今中外比较的视野并从基层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领导广大农民走出了一条中国式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新道路。其中,“革命性动员”是起点,“政治性统合”是关键。在党的领导下,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先后经过主体奠基、制度赋值、改革创新等重要阶段,当前正处于加强与改进、健全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其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通过“革命性动员”来鼓励农民当家作主,不仅奠定了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主体方面的基本前提,还探索了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不同实现形式;其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不仅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还对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进行了曲折的探索;其三,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不仅以村民自治为平台进一步推动了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长和发展,还通过放权和让利激活了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其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仅以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并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路径,进一步推动了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而且在破解大国“三农”难题的伟大实践中彰显了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新征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不断完善“政治性统合”的方式、充分释放“政治性统合”的效能,不仅是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加成熟的关键所在,而且是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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