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提要]就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法院应进行如下三个层面的审查:一是有关理算的适格性问题,即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共同海损理算”是否为我国法律认可的共同海损理算;二是有关作为理算前提的理算规则和海损事故相关事实的确定问题,即开展共同海损所适用的理算规则是否准确、依据的海损事实是否客观;三是有关共同海损费用认入的问题,即相关费用依照理算规则是否应当认入共同海损,由各方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