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是民主发展的核心要素和动力之源。从公民参与权利和权力"两权耦合"的理论视角出发,可以将基层协商民主中的公民参与模式分为高主动、高协商的合作型参与,低主动、高协商的决策型参与,高主动、低协商的介入型参与,低主动、低协商的建议型参与四种类型,并可以通过相应的实践案例予以验证。结合基层协商民主的经验来看,为适应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保证政府的行动镶嵌于社会之中,在实践中应致力于深化公民参与权利与参与权力的"两权耦合",增强公民参与的活力。具体来说,优化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模式仍需回归"公民"本身,既要回归"公民"本身内在的意愿和能力,也要回归"公民"本身外在的性质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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