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难点,被害人陈述意见的依附模式不能满足被害人权利保障的需要。赋予被害人独立的量刑程序参与权,使其享有独立的量刑建议权,是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出路。对于被害人应否享有独立的量刑参与权虽有质疑与担忧,但赋予被害人独立量刑参与权确有必要,且具有相应的法理依据。菜单选择的量刑参与模式非但不会减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率功能,还可能促进效率的提升。赋予被害人独立量刑参与权,法律后果明晰,有利于定纷止争,不会"绑架"公诉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力合作模式可以兼容加害人与被害人的私力合作,不会导致冲突和内耗。

  • 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