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值班律师制度的作用,有地区试点推行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化。现行法律未规定值班律师辩护人化,但是这种做法合乎法律精神,同时有助于解决值班律师制度所存在的法律帮助碎片化、值班律师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但是,值班律师辩护人化也存在司法资源投入大等局限性。未来应在保持现有立法基本框架下,灵活适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值班律师辩护人化,并可根据财政和个案情况调整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