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兴起,不少农民工返乡从事农业。返乡农民工凭借自身的资金、劳动力和技术文化,积极地与土地结合,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农民工到农村创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农村基层治理,成为农村新的土地精英,同时由于他们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被基层权力主体主动吸纳。与中西部返乡创业型土地精英相比,沿海发达农村地区的"农民农"、"代耕农",由于进入一个超社区关系结构,土地流转脱嵌。鉴于当地发达的二三产业,"农民农"和"代耕农"不仅不能成为治理的主体,反而是治理的对象,成为边缘人或被驱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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