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的传承应包含两层涵义,"传"指传播,即跨越地区、跨越族群、跨越文化的横向空间流动,"承"主要指纵向的历时性传延。若要"承",需有较好的"传"为前提。戏曲资源与数字化技术结合,不能只在博物馆展陈、在研究所分析,而是应该通过大数据的挖掘、互联网的手段、结合创意,使戏曲的存贮、展示、创演、传承发生质的改变。数字化技术只是手段,在新时代需要、新消费理念和新文化场域中找到戏曲传承的平衡点,才是戏曲数字化传承的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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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许昌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