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法定继承制度的重要内容,但从法律设计层面应如何操作法学界观点不一。从尊重公民财产权出发,结合计划生育国策和国外的立法经验,主张应根据《宪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精神,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配偶的继承顺序设计层面,从维护我国现行的物权法体系的角度,主张应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维持配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在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集成问题上,现有法律用语虽不够科学,但并非一定要予以废除,尤其是我国人口结构正步入老龄化,由于社会养老保障体制还不够健全,赋予丧偶儿媳、女婿继承权,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达到更好地赡养老人的立法目的;在关于血亲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方面,从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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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