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是一个庞大的分工体系,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依赖于其他人来解决他所面对的绝大多数问题,从而使得每个人都处在了依赖性的权力关系之中。为消除这种关系所蕴含的不良后果,现代思想家们构造出了一种代表伦理,要求被依赖者成为依赖者的代表,并对后者的利益负责。由此,代表伦理成为了现代政治的建构基础,它试图在无法保证所有人利益之实现的前提下保证所有人的利益都有人负责。但同时,在要求代表对其被代表者负责时,它也就豁免了他们对其不代表者的责任,最终导致对社会中少数个体与少数群体利益的排斥。要克服代表伦理及其政治实践的局限,我们需引入服务伦理,通过要求代表将其不代表者的利益纳入决策考量来促进所有人利益的共生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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