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竹三先生在《论泛戏剧形态》一文中提出了“泛戏剧形态”这一概念,即“戏曲这种综合的戏剧形式形成以后,泛戏剧形态依然存在,伴随着戏曲形式的演进,它也表现出种种变化状态,在不同的场合下呈现于世人面前。”这一概念为戏曲从业者提供了新的思路,在21世纪研究中依然具有先进性。本文以此概念为指导,以朱有燉著、赵晓红整理的《朱有燉集·诚斋杂剧》为蓝本,选取其中三十一种杂剧作品,分析明代诚斋杂剧中的歌舞、傩戏、说唱、院本等表演艺术的具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