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在中国的古典文论中是没有悲剧与喜剧这一美学范畴的。中国最早的诗论中提到的兴、观、群、怨,《文心雕龙》中提出"情往会悲,文来引泣"的"哀吊"和"优孟之讽谏,滑稽之嘲讽"的"谐隐",《诗品》中归旨的"悲慨"和"超诣",《闲情偶记》中提到的"重机趣""科诨"等,虽涉及到悲喜剧的某些艺术元素,但均非是现代意义上的戏剧范畴。直到近代新文化运动以来,清末民初的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才正式引用悲剧与喜剧的概念,指出:"元杂剧《窦娥冤》《赵氏孤儿》,即引入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他又说,"宋辽金之滑稽戏……不能被以歌舞,其去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