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工信规[2021]2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规范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