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随着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一系列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实施,传统税制逐步向近代税制嬗变,在管理体制、征收制度、税制结构、征纳关系、涉外税制等方面呈现出复杂面相。传统财政集权体制向财政分税制转变,名为分权实则集权;包征制、代征制向官征制的演进为大势所趋,但非一蹴而就;工商税取代土地税成为税制结构的主体,而直接税尚未能撼动间接税的地位;工商团体积极参与税政,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政商征纳关系;受制于不平等条约和治外法权,涉外税制的推行困难重重。民国时期税收制度嬗变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工商界、华商与洋商等多种关系交织,反映出税制与政治、经济、社会的联系,既深受传统中央集权惯性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又带有半殖民地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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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历史学系; 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