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采砂行为给生态环境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带来巨大威胁。我国现行《刑法》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非法采矿罪来追究非法采砂行为的刑事责任,但是,以非法采矿罪来追究非法采砂行为的刑事责任,与设立非法采矿罪的初衷不符,主要表现为:背后层法益不符、犯罪行为要件不符、刑罚种类不符。针对此种情形应当对非法采砂犯罪刑法保护的背后层法益进行重塑、增设非法采砂新罪名、完善对于非法采砂犯罪的刑罚处罚种类,从而使砂石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

  • 单位
    湖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