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研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中国绿豆对外贸易的影响,以中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日本、美国、韩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绿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基础,从限量标准数量、限量大小和占比、限量宽松度等方面对比分析中国与贸易国之间的差异。结果发现,中国绿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少,共83项,与日本的388项、欧盟的566项存在很大差距,与CAC的111项、韩国的124项、美国的114项也存在差距。此外,中国豁免限量标准与一律标准少。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标准中规定了44种豁免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未规定一律标准。所以,仍需继续关注相关贸易国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信息更新,结合农药残留数据、农药降解数据、毒理学数据和膳食数据等,为制定适合中国绿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