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离满足知识产权发展要求尚有不小的距离,存在缺乏科学规划和设计、投资不足,运营保障不力等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保障性、开放性和增值性的协调发展是重要的思路。通过对各类平台的分类指导,合理区分"公共平台服务"和"公共平台经济"的界限。知识产权查询、检索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范畴,政府应确保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专利转让、专利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归类于公共平台经济的范畴,应广泛吸引民间出资兴办,采取企业化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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