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上半期,牧羊业在新南威尔士悄然兴起后迅速扩张,大量公地被牧民占据。在牧羊业扩张的背景下,殖民地农业却由于缺少耕地,发展一度陷入困境。1861年,新南威尔士议会通过了《罗伯逊土地条例》。该条例试图以取消购地限制、简化土地交易程序的方式帮助农民获得土地,改善殖民地农业状况。尽管条例的实施效果未能达到立法者的预期目标,但相关证据表明,《罗伯逊土地条例》仍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新南威尔士农业发展面临的土地问题,对其农业发展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