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询问是法庭调查的基本方式。刑事案件由于缺乏证人出庭未能很好地发展出刑事庭审询问规则以指引实践。刑事庭审询问在我国刑事庭审询问实践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问方式不规范,二是法庭发问与证据调查相分离,三是辩护方发言受限制,四是法庭过于追求效率。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四点:询问原理不明,缺乏规则指引,控辩对抗失衡,职权主导过度。对此,可以通过如下途径予以初步完善:提炼刑事庭审询问辅助规则,对“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的询问规则进行司法再解释,通过立法明确被告人质证权的基本权利地位,以及强化庭审用语对法律事实建构性影响的法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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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