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2010年,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原C市国土资源局将B机电公司所有位于C市的某块土地依法收回并挂牌出让,后该地块被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同年10月20日,B机电公司与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及地上构筑物补偿合同》,明确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B机电公司支付拆迁补偿款共计17 680万元。B机电公司分别于2010年、2011年收到15 000万元和2 680万元补偿款。为减免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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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