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8—0130036鲁财建[2018]75号各市财政局、环保局、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畜牧兽医局,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

  • 单位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