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居民点整治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笔者综合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城镇体系规划标准方案法得到重庆市荣昌县2011—2020年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值。构建指标评价体系,运用统计学中的因子分析法对全县21个行政单元农村居民点整治优先度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荣昌县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为3120.71hm2,有4个主成分对荣昌县农村居民点整治优先度具有显著影响,即经济可行性、整治潜力大小、整治基础条件和农户意愿。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及优先度评价避免了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布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利于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时序安排,对西南丘陵区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