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10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兼具"低保费、高保障"特性的百万医疗费用保障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障两款新增专属产品。上海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购买更多类型的商业医疗险了!除原有的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以外,自2019年10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