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刑法分则解释的常见话语模式中,什么是犯罪的正面阐释往往多于什么不是犯罪的说明,具体犯罪的概念也不能反过来表述。然而,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的定罪逻辑,恰恰就是把个罪概念反过来说一遍。之所以会把原本不存在的意义生硬地解释进具体犯罪概念,又缺乏对有罪判断提出质疑的习惯,还是缺乏对个罪概念内涵的准确把握,这其实掩盖着对法的误解。通过观察法官群体对有罪指控的否定实践,可从中归纳、提炼出某些具体犯罪概念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