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上保险告知制度是保障海上保险当事方利益、促进海上商事活动和保险事业发展的核心制度。国际实践中,告知制度的模式、遵循的原则、义务主体和告知范围等方面规定不一致,使得具有国际化特点的海上保险在适用法律上面临诸多难题。尽管新修订的《2015年英国保险法》对现代海商和保险的发展努力做出规则回应,但告知制度仍存在完善空间,如混合告知模式、最大诚信原则的"双向性"要求、告知义务主体为合同双方、告知范围遵循"理性被保险人"标准等。此外,海上再保险作为海上保险的保险,告知制度同样重要,应当与海上保险一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