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分配法的范畴,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额外课征的税种,其税收征管中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判断消费税的应税事实是否确已发生。究其根本,选择何种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方具备正当性,既是消费税法制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又是消费税法实施中据以认定应税事实的衡量标准。消费税是可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的间接税税种,其征收范围应当以规定的税目为限。税目通常使用不确定法律概念中的经验概念来表述,为此,财税行政机关制定了特有的解释性规则予以阐释。此外,于具体的应税事实发生与否之判断而言,仍然存在解释上的难题,行政解释应以文义解释方法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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