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一八事变后,为使北平天文陈列馆所藏天文仪器免遭劫掠,中央研究院决定将其分批迁往南京。本组史料即为1933年4月—1934年1月间,中央研究院与国民政府行政院、铁道部、天文研究所等之间关于天文仪器拆卸、运输及保护情形的来往函件。

  • 单位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