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发[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5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56号),经认真梳理,我市对应取消5项行政职权事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现就落实晋政发[2017]56号文件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衔接协调,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