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在不同文本中多次论述了公共性原则,这些看似零散的论述分别表达了同一原则的不同维度,并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离开了任何一个维度,康德的公共性原则都不可能得到确切的理解。公共性不仅是政治的原则和启蒙的原则,在根本上还是理性自身的原则。理性在它的自主运用之中任何时候都需要公共性作为这一运用的主观反思性和它的普遍有效性之间的中介,公共理性与理性的公共性是同一的。康德构建了我们迄今所能看到的关于公共性原则的最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后来者虽然不断尝试引入新的方法和条件去修正、补充和深化这一原则,但就理论视野而言,从未超出过康德所奠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