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赋与小说在形态与体格上是貌似大相径庭、实则一脉相承的两种文类,二者在《红楼梦》的时代形成“参体同构”。《红楼梦》不仅援赋作入小说,秉持“远师《楚辞》而近学六朝”的赋学观念,存“隐曲之笔”;更是援引赋法入小说,以“七体”结构小说第五回,以“曲终奏雅”结构小说全篇。反过来,诸篇《红楼梦赋》又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首次以“赋”体完整组织、重写小说,以“赋法”构筑一个新的大观园世界。“赋—说”同构的文体形态分别在小说文本叙事与赋文本敷陈中得以实现。《红楼梦》与《红楼梦赋》二者的成功“互参”,是辞赋与小说试图以“赋法”同构的一个典型范例,在文体史、文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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