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制订、修改了多部地方性水利法规和政府规章,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水法规保障体系,为我省水利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2008年,我省有四项水利立法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有两项,分别为《广东省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政府规章两项,分别为《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

  • 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