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获取最佳证据、避免二次被害、提供有效援助”是“一站式”办案机制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受种种因素影响,我国“一站式”办案机制存在着专业性缺失、儿童保护理念欠缺、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未成年人特殊性是这种精细化程序设计的出发点,只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体现未成年人需要的办案机制才能够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扩大询问主体范围、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增强儿童保护意识以及拓展社会资源提供多元化救助是“一站式”办案机制功能充分发挥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