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表面上看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实质上仍然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只不过此时的业主是建设单位而已。最近,关于"建设单位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再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在朋友圈引起热议。大家众说纷纭,主要分为两派,其代表性观点陈列如下:一种观点认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