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médiation)是法国立法者振兴调解和发展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特征是引入独立的第三人即民间调解员(médiateur),由他们为当事人提供一种帮助纠纷协商解决的有偿服务。该制度意味着法国调解发展的新开端,因为它改变了以往调解依赖无偿而取胜的经济特征,而是把调解产生的"灰色"结果特征推至首位。调解(médiation)在法国诉讼程序中的运用类似于中国的委托调解,但两者在性质上存在区别。法国的委托调解强调调解员的客观和中立,中国的委托调解制度则欠缺此特征,体现的是对法院的依附性。法国调解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对当事人合意的保护,他们唯恐产生强制调解,而这对于中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