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期间作为程序法治的内容之一,对于实现正当程序、保障诉讼权利以及提升诉讼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期间配置的长短不仅与实体真实的发现、司法权力的分配存在一定的冲突和平衡,同时也与司法实践中人案匹配程度和办案组织的效率关系较大。所以,诉讼期间的意义决不仅仅在于表面上的时间问题,其在很大程度上往往体现了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文明与进步。应以审判程序为中心,合理分配审前审理期间;同时,应以程序推进为原则,逐步减少程序回转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