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在宏观指导、总结检察经验及重大个案讨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受限、议案程序与诉讼规则相抵牾、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被进一步放大。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革除检察委员会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组织建设,增强其专业化水平;优化职能配置,弱化议案职能;构建与职能相对应的二元化决策程序,将议案程序适度司法化;完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