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张国宪(1996、2004、2006)的研究,本文提出汉语存在“形+动”奇数音组模式,以1+2为主。在此基础上利用韵律学和语体语法学相关理论解释“*轻放置、*重敲打、*苦练习”等格式不合法的原因不仅和韵律(长短律、悬差律)有关,也和语体有关:“轻、重、苦”是必须严格遵守“韵律黏着”要求的典型“嵌偶词”,只与单音节动词组合。文章最后指出,韵律不只是语用倾向,而且有谨严的规则,并和语体一起共同制约着“形+动”状中结构:韵律不同,语体有别;语体不分,韵律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