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吕氏乡约》是中国首部成文乡约,情感治理是构成乡土社会微观治安治理的必要组成部分,以其切入探析《吕氏乡约》内在治安治理模式。《吕氏乡约》以情感认同发轫;从引导乡民内生性积极情感和促进乡约集体积极情感再生产两条思路出发,扎根治安微观治理;通过职位设置和集会仪式所蕴含的情感互动柔化治理方式;“规”和“情”的双重赋能是其底层逻辑。未来的乡村治安治理中,宜从挖掘本土特色乡规民约、培育发展新乡贤、空间活动参与路径角度出发,密切村民情感联结,提高乡村善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