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固定资产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必要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根据1998年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2013年出台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要求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对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作了相应的规定。基于这个变化,文章在权变管理理论的视角下,通过对现行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分析,认为现行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存在着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不能反映高校教育成本、无法实现固定资产成本补偿等问题,指出高校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前,应该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对现有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基数、明确固定资产分类与国标六大类的对应关系、分类分段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从而顺利实现固定资产折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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