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关于脱贫攻坚的制度优势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目标的先决条件,易地扶贫搬迁的中心工作是把村庄易地迁移来实现村民脱贫致富。研究表明,缺乏生存条件的社会基础是村庄迁移的推力,地方政府的社会动员是村庄迁移的拉力,有效的社会动员结构和嵌入其中的“动员工具”相辅相成,涌现了地方政府激励村民搬迁集体行动的动员逻辑;而村民搬迁意愿和地方政府社会动员之间形成的“需求—供给”关系是推动村庄易地迁移的驱动机制。村庄迁移过程也是村民的社会学习过程,村庄易地迁移的根本目标在于优化乡村发展的社会基础,以此增强乡村振兴的社会活力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