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妇女连续两次妊娠间孕前体重变化与早产、低出生体重、巨大儿、小于胎龄儿及大于胎龄儿的关系。方法 基于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收集2015—2020年具有两次分娩记录的6 589名孕妇及其分娩婴儿的资料,将生育间体质指数(BMI)变化分为4组(<–1、–1~、1~、≥3),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两次妊娠间孕前BMI变化与不良出生结局的关联。结果 本研究纳入的6 589名孕产妇及其子女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小于胎龄儿、大于胎龄儿的发生率分别为5.6%、4.7%、2.4%、11.4%和5.4%。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相对于BMI变化-1~的参照组,BMI变化1~组发生巨大儿风险增加66%(OR=1.66,95%CI=1.13~2.24),BMI变化≥3组发生巨大儿、大于胎龄儿的风险分别增加131%(OR=2.31,95%CI=1.42~3.70)、87%(OR=1.87,95%CI=1.33~2.60)。BMI每增加1,小于胎龄儿风险降低7%(OR=0.93,95%CI=0.89~0.97)。各组发生早产、低出生体重的风险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 两次妊娠间体重的增长与巨大儿及大于胎龄儿的风险增加相关。应加强对妇女妊娠期及分娩后的体重管理,以降低二胎巨大儿、大于胎龄儿的发生风险。